Wednesday, December 20, 2006

年長男性=成熟穩重 (?)

我以前認為我之所以覺得身邊部份的同齡男性友人幼稚是因為年齡的問題。

我這裡所指的幼稚,並非行為上,沉迷打機或動漫畫那種我可以接受,最令我無法容忍的是他們在感情上的優柔寡斷。

認識一位男性友人,年紀比我大四、五年。 剛相識的時候,我認為他會比我其他同齡的男性朋友成熟。後來發現,原來那只是我自己的一廂情願。男性友人認為女友懷疑和妒忌心太重又纏身。我跟他女朋友雖然談不上投契,只有在工作上有過幾面之緣,但我並不認為她是一個橫蠻無理的女生。

前幾天友人跟女友吵架,事原上星期我跟他相約試影聖誕燈飾,原本有另一位影友同行,但由於該影友臨時失約,結果只有我倆赴會。友人為怕女友誤會就騙她說當日尚有其他人出席,後來女友看過我倆影的照片發現他騙她,就一口咬定我倆有曖昧關係,因此大發雷霆。

友人認為女友無理取鬧,無論他坦白或說謊,最終她還是會埋怨。要是他坦白告訴她我倆去影相,她會抱怨他不願意花時間多陪伴她,更甚且會認定我跟他有不尋常關係,所以他寧願騙她。女友認為他經常講大話,一怒之下喊分手!

友人問我要怎麼辦?

其實我非常同情友人的女友。若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我猜我也會感到不安。男生大概無法理解,對於女生,情侶間的信任才是最重要的,一段感情愈多隱瞞和謊話,不論謊話的性質和嚴重性,女生就愈會感到不安。

其實一開始就坦坦白白,女孩子頂多埋怨你不夠體貼窩心,她的埋怨,不過是想引起你的注意趁機撒嬌一番,絕大部份女生都並非真的希望你取消約會,男孩子其實無需向女友諸多解釋。 比較起來,讓她發現你欺騙她,以後要補救就更加難。

坦白,是一種尊重。對伴侶撒謊,代表你並不在乎對方的感受。

我從不擔心男朋友單獨約會另一位女性友人,我認為這是正常的男女社交活動。

反正愈是緊張害怕失去的,愈是會容易失去。

Labels:

Tuesday, December 19, 2006

讀中學的時候,很羨慕家裡有姐妹的同儕。羨慕她們可以和姐姐無所不談,衣服鞋襪又可以交換一起著,完全無分彼此。那時候家裡的傭人剛被辭退,我和哥要輪流負責洗衣服和洗碗盤。一天到晚往外跑的我,經常把家務忘得一乾二淨,哥經常為此和我吵架。再加上以前他朋友很少,一天到晚都窩在家中上網打機,感覺就像個御宅族;和喜歡熱鬧,喜歡往外跑的我格格不入。我倆感情由那時候開始就不是特別要好。

後來我出國留學,大家就更少聯絡。偶而跟母親通電話時會問到哥的近況,但我跟他就從沒有直接聯絡。

直到今年我決定回流香港,我倆再次居住在同一屋簷下,我才發現,其實哥一直很疼我。

上星期我在街上突然胃痛,剛好在附近下班的他就馬上趕來送我回家。因為痛,我忍不住在路上哭起來,他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大概是想安慰我又不知道該如果安慰,只見他跟母親通了個電話嚷他們不用憂心。

到了下車的時候,他小心翼翼地牽著我過馬路,一邊走他一邊嘮叨我穿的衣物不夠暖,怪不得手腳都冷冰冰的。換了是平日的我,早就板起臉厭他煩。

可是那一剎那,我覺得再多的嘮叨都是溫暖的。

我想起以前在美國,有年冬天感恩節我kidney infection復發,我一個人強忍住痛楚開車到急症室看病。在侯診室等醫生的時候,我打了通電話給以前(當時的男友,那時候他因為跟家人關係鬧得不愉快,根本無暇照顧我。) 的男朋友,他安慰了我幾句就匆忙掛線。我獨個兒坐在那空洞洞的病房的情景,至今我依然歷歷在目。那時候倒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現在回想起來,覺得自己其實還蠻可憐的。

那天晚上短短一程由小巴站到家的路,雖然風很大很冷,但被我哥牽著的左手卻是暖暖的...

Labels:

Wednesday, December 13, 2006

愛情與麵包

一個老掉牙的問題。當愛情和麵包,兩者只能二選一,你要選那個?

每次被問到這種問題的時候,我都會毫不猶疑答:「愛情。」

友人認為我幼稚,到這種年紀還追求不切實際的愛情。

但我無法接受一段由時間培養的愛情。我覺得被愛是幸福的, 但能夠遇到喜歡的人,為對方付出,是更大的幸福。

我依然相信有一見鍾情,我享受那一刻心跳的悸動。

Wednesday, December 06, 2006

購物

以下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會?

你在鏡前試穿緊身牛仔褲, 正當你彎身整理褲管時,其中一邊褲管膝蓋位置裂開,而當時售貨員小姐就在你身旁目睹一切,售貨員小姐話因為條褲俾你著爛,你無論如何都要買左佢,你會?
無奈地付款? 跟售貨員小姐理論,解釋牛仔褲本身的布料有問題,拒絕購買然後離開?

尷尬的事情發生在上星期三,我相約哥女友到尖沙咀逛街。當時雖然萬般不願意,但怕丟臉的我,還是草草付錢了事。

我把事情告訴公司同事,同事話:「當然係唔俾錢!如果我買條褲,著一次就爛我都會返去投訴要佢賠,更何況係未買!」

我想,要是事情發生在美國,我早就逃之夭夭。我想起以前在美國,每次逛forever21,我跟友人都拿一大堆的衣服進更衣室,左拼右拼折騰一番,往往沒有一樣稱心就離開,售貨員也從不過問。

回到香港,情況就大大不同。除了部份大型外資百貨公司,一般小商店都不設試身服務。剛回來香港的時候,因為覺得東西都很便宜,背心襯衫都不過幾十塊,很多時候都胡亂買一大堆,回家後往往發現衣不稱身。上衣還可以勉強擠一下,最過份的是長褲和裙子全都超迷你,短誇誇的,超搞笑。有些商店更在模特兒身上標明不准觸摸。

現在我都不太買不設試身的衣服,家裡還有一大堆未穿過的衣物。-__-"








Labels: